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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防雷接地工程设计方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 12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赣榆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0日,巡察组向赣榆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对于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赣榆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照单全收、一一认领,并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成立赣榆经济开发区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党工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对反馈问题一一梳理分解,由党工委主要领导牵头整改,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到党工委分管负责和责任局室,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自巡察反馈以来,党工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党工委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4次,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研究落实措施,确保整改成效。

  (1)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区11.14%,规上工业产值占全区8.86%。2023年抓好市、区级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早日投产达效,争取“投产即入库”;全力保障在产企业满负荷生产,做到“应统尽统”。

  (2)2023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区比例较去年同期增长0.65%,工业应税出售的收益占全区比例较去年同期增长1.13%。目前已签约亿元以上项目8个,全面达产后,持续提升一般公共预算和工业应税出售的收益在全区占比。

  (3)帮助有外贸业务的企业参加外贸展销会,增加外贸业务订单;培育外贸业务企业,神舟新能源扩产1GW光伏组件项目4月份已投产、横店东磁10GW光伏组件项目一期7月份投产,促进外贸出口增长。

  (1)2023年计划新招引亿元以上项目10个,工业应税出售的收益年均增长2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2)2022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的101.97%。2023年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30%以上。

  (3)加大对外资项目招引力度,强化在谈外资光伏组件项目对接。促进企业增资扩股,紧盯园区企业。重点走访本地外资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帮助解决难题。

  (1)赣榆经济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审批;主导产业新能源产业链条不断壮链补链,新引进横店东磁10GW光伏组件项目、神舟新能源二期1GW光伏组件项目、安安新能源年产5000万套光伏组件边框等项目,新增签约亿元以上项目8个,跟踪在谈项目11个。

  (2)2022年开发区共有规上主导产业企业23家,新增6家,占规上工业公司的43.4%,提高了5.6个百分点。预计2023年规上主导产业企业28家,占规上工业公司的46%以上。

  (3)新招引光伏新能源项目全面达产后,光伏产业企业预计实现税收占园区税收比例超过40%。

  目前开发区共有规上工业公司53家,2022年新入库8家,2023年计划新增入库8家,年内总数达61家。

  (1)每日上报重点项目工作进度,现场解决有一定的问题,每周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确保序时推进。

  (2)荣发新能源光伏玻璃已于2022年11月投产;太平洋金沙石英一期二期计划8月底全面投产。

  (1)协助区科技局兑现高企奖励资金、高企培育奖补、科技三项奖金资助;邀请区科技局、第三方机构指导企业申报高企。

  (2)累计为12家公司可以提供办公场所1500平方米、人才公寓10间,2栋人才公寓已完成装修改造。已为2位获得2022年花果山英才人员的创新项目,落实人才公寓4间、办公场所1处;实施园区人才“十个一工程”,正在申报省、市“双创人才”2名,协助6名海外博士申报启明计划。

  (1)已完成《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牵头召开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咨询会,形成会议纪要。

  (2)2019年以来,上级督查交办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增配环保专员,加大动态巡查,强化值班夜查;已督促主要涉水企业、完成水平衡论证。召开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攻坚月暨水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会,出台年度生态环境质量专项奖惩办法。

  (3)青口河南片区开发区段生活垃圾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已进场施工,计划8月底完工,9月份竣工验收。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在施工建设,计划8月份正式运行。

  (1)4家企业已完成“三同时”手续、1家已注销、1家正在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取证企业53家。

  (2)已完成开发区专职消防站硬件建设,配置办公家具,采购水泡两用消防车等器材装备,由区消防大队选配专职消防员15人,新增设市政消防栓11个。

  (3)完成和安中小企业园消防设施自查,并出具问题清单。聘请专业消防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针对评估报告和问题清单中提出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并委托具有消防施工资质的实施工程单位进行改造。

  (4)优化平台功能,更新基础信息,排查硬件运作情况,联接摄像头、传感器、液位器等基础数据。利用高空摄像头、厂界监控,用好在线监测、风险预警等基础功能。

  (5)发挥2名安全工程师传帮带作用,目前已开展执法监管人员集中培训学习活动8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活动。招聘安全生产专家2名,邀请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赴企指导,严格落实执法检查预告知制度。召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会暨事故警示教育会,94家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化解存量债务。已梳理国企经营性债务清单,计划于2023年9月底前结算,有效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中小企业园内企业厂房租金、物业费等,确保资产收益稳定。规划建设光伏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已进场施工,正对接企业入驻,增加租赁收益。运营好分布式发电项目,每月收益稳定。正在与区级国有公司协商,合作经营加油站、加气站项目。

  (2)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涉及企业、个人欠款发送律师函催缴,对仍未归还的企业、个人将启动诉讼程序。

  (3)已于2021年2月1日对相关公司提起诉讼。2022年9月22日,向赣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以“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止执行,待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将申请恢复执行。

  (1)提前对招引项目基本情况做预审甄别,依托4个新能源产业招商工作组,主攻光伏新能源项目。密切跟踪11个在谈重点项目,今年以来,新增签约亿元以上项目8个。横店东磁10GW光伏组件项目一期5GW正在建设;神舟新能源1GW光伏组件扩产项目,已全面投产;安安新能源二期年产5000万套光伏组件项目桩基进场;太平洋金沙石英一期,即将建成投产;海天成新能源年产200万套接线盒正在试生产;美拓新能源年产50MW定制组件加工项目,正在厂房装修。

  (2)根据园区产业定位,将不符合产业定位的项目规划至光伏产业园内,转产为光伏新能源项目。聘请公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相关项目审计,待合同签订后进行资产回收。

  (1)提前对招引项目基本情况做预审甄别,选精择优,提高项目落地质量和效率。发挥69项行政审批权下放优势,做好已签约项目跟踪服务,提高转化效率,2022年以来,共签约项目20个,实际落地19个。

  (2)正与有关部门及国有企业洽谈建设无动力乐园、应急安全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拓展基地等3个项目。

  (1)重点在建项目均按序时推进。2022年以来签约落地项目,均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实际投资,实际投资到位率100%。

  (2)与朗道新能源解除合同,收回租借厂房用于神舟新能源1GW光伏组件扩产项目,已实现投产。

  (2)新出台《赣榆经济开发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五项举措实施方案》。加大扶持企业力度,确保营商环境优化到位,企业反映问题解决到位。

  (3)积极传达省、市、区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指导企业申请专项资金,扩大奖励覆盖面,最大限度帮企业渡过难关。

  (4)对接区职能部门、第三方公司,制定开发区企业用工方案,多种渠道发布用工信息,举办了专场招聘会,为企业解决用工需求。

  (1)已建立雨季应急反应制度,由专人提闸放水防止出现内涝现象。青口河南片区开发区段生活垃圾污水管网改造工程,9月份竣工验收后接入污水处理厂。

  (1)印发《赣榆经济开发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五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实现并联审批及资料共享。

  (2)实行执法检查预告知制度。今年以来,送达检查预告知单18份,以本级提醒检查为主,告知企业整改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2023年底前完成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工作,以补充丝路小镇耕地占用补偿。

  (1)土地转让严格按照《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文件要求,邀请具备土地评估资格的机构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作业规程评估,杜绝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1)优化工程部职能,配强监管队伍,明确分管负责人,配齐工程专业方面技术人员。

  (2)根据《规建条线运行机制》,实行专人专项负责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招投标,确定监理、实施工程单位、跟踪审计单位。

  (3)建立工程第三方“黑名单”制度,强化对第三方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过程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4)深圳路已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工程审计;相关项目手续办理完善,建设、验收已全部完成。

  (1)严格按照《规建条线运行机制》,确保招投标工作依法规范、公正透明。凡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2)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文,并组织招投标相关法规政策专项业务培训。

  严格按照《规建条线运行机制》,全程监督招投标工作,规范评标人员遴选,坚决杜绝串标、围标等现象,一经发现,严查到底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对于查实的违规单位列入区镇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黑名单”,永久禁入区镇承建工程项目。

  明确国企资产处置主体,完善资产处置报备审批流程,向区政府申请将开发区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审批权授权给开发区管委会,明确开发区国有资产处置均由开发区上报区国资委备案,资产评定估计后,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转让。

  (1)梳理闲置资产。目前已完成资产摸底清查,绘制国有资产清单、分布图。规划光伏产业园、光伏配套产业园,加大光伏产业链项目对接招引。已盘活一公司土地和闲置厂房等。

  (2)明确入园标准。明确和安中小企业园招商引资税收、租金、产业定位等入园标准。利用原有闲置厂房,入驻美拓新能源年产50MW定制组件加工、海朴年产1500万件海洋食品加工项目。鼓励新万格医疗等园内现有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厂房使用率。

  (3)已初步完成11家低效用地企业资产评定估计,已与有关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已和相关企业达成搬迁意向。

  已送达催缴函至有关公司,催促及时发放投资收益,2023年1月已收到部分分红,按照股东分红程序,有关公司已出具2022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待获得所有股东认可后,出具新一轮分配方案,相关国有公司将依据协议约定催要投资收益。

  (1)推动政企分离。成立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销企业7家,股权合并企业7家,实现集团化运作。制定完成国有企业内控制度,明确由国企管理层、部门负责人召开国企办公会,具体负责企业日常运营、管理,国有公司实现独立运行。

  推动政资分离。剥离开发区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将公益性资产划归开发区管理,经营性资产归国有企业管理,完成与国有企业的往来款结算,实现国有资产独立管理。成立财务部,设立首席财务官,充实财务专员,国有资金实现单独核算。

  (2)成立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六个职能部门,印发出台《连云港市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控规章制度》,国有公司实体化运营。实施“10+3”岗位考核,由各条线分管领导作为考核负责人,根据日常表现和工作业绩打分,对表现优秀的员工予以表彰。

  (1)出台《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控规章制度》,完善国企财务约束机制和资金监管办法。

  (2)出台《扶持企业未来的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持企业未来的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标准、支出方向、支持方式等内容。

  (1)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下属国有企业工作开展全面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并严格执行。

  (3)已于2023年4月完成《规建条线运行机制》修订。规范项目签约、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工程审计等流程,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支付程序合法合规。

  已收回相关企业全部借款。将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严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已于2023年3月制定出台《扶持企业未来的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持企业未来的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标准、支出方向、支持方式等内容,确保资金支出的合规性。

  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丝路小镇建设以来所有投资的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将丝路小镇相关投资转列固定资产,完善账务。

  (1)制定下发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并严格对照责任清单履责。按规定按时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2)已向班子成员发放2022年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材料,要求班子成员进行自学并做好笔记。根据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召开时间,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

  (3)已组织班子成员、局室负责人进企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企业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次。

  (4)2023年3月修订议事规则,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并熟知,年度预算、班子分工等重要事项列入党工委议事日程。

  印发《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赣榆经济开发区(宋庄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两个制度性文件,严格落实执行。

  (1)确定光伏新能源作为开发区主导产业,规划打造光伏产业园,加快园区产业转型发展。一是深化国企改革。制定《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任务清单,明确部门责任。成立瑞驰集团,完成开发区下属公司注销、股权转让合并,实现国有企业实体化运营;二是增强国企实力。增加瑞驰集团实缴注册资本,增强企业整体实力。

  (2)提高资产运营效益。目前已新引进一批企业入驻闲置厂房,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同时,建立国有资产数字化平台,掌握资产使用动态,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1)对行政审批局、财税局责任人空缺和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未配备情况向区委组织部汇报,进行有关岗位人选摸排及调整。

  (2)因区镇一体化合署办公,纪工委和招商工作部门均有4人在岗办公;聘请2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招聘安全生产专业人才2人,国有公司改革已完成。

  (3)组织瑞驰集团法人、管理层及部门负责人共4人,参加由区国资办组织开办的国企高水平发展第二期专题培训班、国企管理人才综合素能提升班,每月定期对2名法人分别进行财务融资、企业管理、工程建设等专业相关知识辅导,提升法人能力水平。

  (2)完成《规建条线运行机制》修订,规范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确保支付程序合法合规。

  (1)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党工委会议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次。

  (2)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领导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谈心谈线年已开展廉政谈线)已督促班子成员对“五述”报告中“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做深入剖析,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列为“五述”报告一定汇报的内容,并长期坚持。

  (1)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及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主要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细化防控措施。

  (2)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及时有效地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寻找问题线.关于“作风建设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精准纠治。已开展进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公开纪工委电话,畅通投诉渠道,严肃查处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行为,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成立4个新能源产业招商工作组,采取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采购名录招商等形式开展招商。2022年以来,先后签约20个项目,除一个项目因股权变更原因,暂缓投资外,其余19个项目均落地,招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班子思想建设。每月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转变班子成员工作作风,将企业党组织建设情况列为班子成员入企走访必看内容。

  (2)组织规建局和财税局有关人员学习“三重一大”内容,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项目实施,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3)扎实开展2022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列席指导,做好会前征求意见和建议。纪工委做好个人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跟踪督查,确保线.关于“党支部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园区现有非公实体企业107家,已建立企业党组织37家,占比34.6%。按照“双有”要求,完成非公企业党员摸底,已对合乎条件的企业通过单独组建或者区域联建方式加强企业党组织组建。已制定赣榆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点,为园区内企业配备党建工作指导员40名,指导企业组织党建工作。

  (2)已建立“书记+网格长+党建工作指导员+党组织书记”联系责任制,督促6家非公企业党支部完成换届,正在推进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等10家单位、非公公司进行党支部换届,7月初完成换届工作。

  (3)定期开展活动,全年组织非公企业党员外出参观、学习不少于2次,每季度举办党建开放日、红领沙龙等特色主题活动,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积极性;广泛开展党员“亮身份当先锋”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彰显示范带动效应;加大对非公企业未来的发展党员督促力度,目前已储备8家企业入党积极分子23名;定期举办人才招引活动,2023年4月15日,协助企业赴南京高校进行人才招聘,鼓励在建企业招聘党员职工,壮大非公企业党员队伍。

  (2)完成受处分的非公企业党支部书记在非公企业党建馆的个人事迹清理工作。

  (1)制定完善《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瑞驰集团未来发展趋势、职责作用以及各阶段重点工作。

  (2)制定改革方案任务分解表,每周召开国企办公会,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督促工程、物业、财务等部门推进改革。

  (3)加大国有企业注销合并工作力度,目前,15家国企中已注销7家,股权转让7家。

  (1)制定公司章程、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工程事项施工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制度,征询财会、审计等专业机构以及纪工委、律师意见,完善融资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财务风险管控。制定完成国有企业内控制度,搭建组织架构,完善议事规则,明确由国企管理层、部门负责人召开国企办公会,具体负责企业日常运营、管理,要提交开发区党工委研究的事项,严格按照程序经国企办公会表决通过后再行提交,推动国有企业具备独立运行能力。

  (2)出台《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控规章制度》,完善国企财务约束机制和资金监管办法。已组织国企部分管理人员参加区国资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并组织全体国企工作人员开展内控制度培训,确保内控制度落细落实。

  (3)园区国企设立财务部,部分账务已完成清理调整,解决多头挂帐、长挂不清问题。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金额、支付时间,收取中小企业园内30家企业厂房租金、物业费等,确保资产收益稳定;规划建设光伏配套产业园,正在对接企业入驻,增加租赁收益。运营好分布式发电项目;与区级国有公司协商,合作经营加油站、加气站项目。依托规划建设的光伏配套产业园、光伏产业园,加强与电池片、EVA胶膜、焊带等光伏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项目深层次地融合,与相关企业洽谈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合作模式,推动企业多元化创收,实现企业扭亏为盈。

  (2)已梳理国企经营性债务清单。核减国有企业代付款项。对未缴齐资本金的企业缴齐资本金;对无权证资产的及时办理权证以便增加有效资产。目前已经与区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对接,梳理出无证资产30处。同时对瑞驰集团增加注资。

  将严格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巡察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目标和时间节点,逐条过堂评估,对未达序时进度的,约谈相关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倒排时间,确保达序时完成整改;对已达到和超序时进度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力争提前完成整改。同时,把好整改质量关,确保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政信箱: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波路一号赣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邮编222100;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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